各学院学工办、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根据中国关工委和教育部关工委相关《通知》精神,为总结学习收获、巩固学习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以“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华正能量”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紧扣“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总结“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教育活动”收获,联系个人学习、生活、工作实际,将自己的体会、收获,写成有一定理论水平和认识深度的文章。可以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构思:“弘扬抗战精神,凝聚中华正能量,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实现中国梦,青春永担当,做有胆量、有胆识、有胆略的当代青年”;“大学生要有为实现梦想的奋斗之志,求知之心,惜时之念”。
文风纯朴自然,言之有物、论之有据。切忌标语口号式的大话、空话、套话。严禁抄袭剽窃,文责自负。
二、征文形式
征文须为议论文体。字数不少于1500字。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院、专业、班级和个人联系方式,以及一名指导教师姓名。引文统一采用尾注。
三、时间安排
征文活动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各学院学工办、分团委要认真周密部署。
1、接本通知之日起,在组织广大团员、学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的基础上,结合学习“中华魂”( 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用书,积极撰写征文。其间关工委老同志将通过校团委网站进行网络辅导,各学院要注意组织同学收看。征文作者可请指导教师帮助修改文稿。
2、12月20日前学生写出文稿交各学院学工办、分团委,份数不得少于本学院学生总数的10%。各学院收齐交校团委登记后,按照本通知对征文的写作要求组织初评,并按照收到作品件数的20%评出优秀作品。初评中要严格审查,防止抄袭;校征文评审委员会将对评审中发现的情节严重的有抄袭行为的学生及其所在学院给以通报批评。
3、12月26日前各学院将初评结果上报校征文活动组委会(校关工委)。
四、评比表彰
活动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180篇,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获“指导教师奖”(每篇作品只表彰一名指导教师),并酌情评出若干优秀组织奖。以上各奖项报省教育厅关工委批准并颁发获奖证书。
各学院学工办、分团委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这次征文活动,调动和激发学生读书学习的积极性,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青春智慧。
特此通知。
河北工程大学
学工部 团委 关工委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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