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情况,经河北工程大学第十五届学生会研究,并报校团委、校党委、省学联批准,拟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河北工程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河北省委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近年来,我校学生会全面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带领青年学子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年使命,奋发务实进取,勇于自我革新,在投身中国梦、青春梦的实践中勇担重任并取得丰硕成果。根据团中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指示精神,确定今后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团结带领全校学生为建设工程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会议时间
2020年11月27日
三、会议地点
会议服务中心
四、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第十五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和第一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
五、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产生办法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本着缩小开会人员范围的原则,大会拟学生代表120人。正式代表中,非学生骨干代表不少于60%;四年级学生比例占15%,一、二、三年级学生占85%;女学生代表不少于30%;少数民族代表需占一定比例。拟定特邀代表15名,主要由团省委、省学联、学校领导,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和历届学生会干部组成。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各学院学生比例产生。
学生代表的产生程序:代表候选人经班级、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由同级党组织和校学生会审查通过后,提交本单位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成为大会正式代表。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六、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常任学生代表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办法
河北工程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拟设委员34人(委员候选人42人,差额8人),常任学生代表委员会委员17人(常委候选人21人,差额4人);主席团设5人,根据团中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探索主席轮值制度。
本届委员会委员产生程序:上届学生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校党委和省学联审查批准后,提交各代表团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后,提交大会选举产生。
本届委员会主席团、常任委员产生程序:由上届学生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审查批准后,提交各代表团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后,提交新一届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河北工程大学学生会
二○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