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在建团百年之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省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青春力量,团河北省委拟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工作,团邯郸市委决定开展“邯郸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邯郸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邯郸市优秀共青团员”“邯郸市新长征突击手”选树活动。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要求
1.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成效好。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乡镇、街道团委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
(5)积极组织发动青年大学习,重点检查2021年青年大学习。参与率在70%以上,有资格参选。
(6)参评省级五四红旗团委的成立应满3年(即2019年4月30日前成立),2021年共青团述职考核等次为先进,近5年获得地市级五四红旗团委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应按期换届;参评市级五四红旗团委2021年共青团述职考核等次为优秀及以上资格。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星级团建示范点创建等基层团组织建设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等,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始终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青年、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团总支按“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
(5)积极组织发动青年大学习,重点检查2021年青年大学习。支部成员参与率在90%以上,有资格参选。
(6)参评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成立应满3年(即2019年4月30日前成立),近5年获得地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应按期换届,2021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参评省级的由2021年共青团述职考核等次为先进的单位推选,参评市级的由2021年共青团述职考核等次为优秀及以上资格单位推选。
3.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敢于担当作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敢于挑担子,敢于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岗位锻炼,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工作作风优良。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参评省级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近5年获得过地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参评省级的由2021年共青团述职考核等次为先进的单位推选,参评市级的由2021年共青团述职考核等次为优秀及以上资格单位推选。
截至2022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其中参评省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一线。
4.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胸怀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青年大学习每一期均参加,重点检查2021年青年大学习。参与率在100%以上,有资格参选。
(2)道德品行优秀。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在“志愿汇”APP注册为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以“志愿中国”APP系统显示为准);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各项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5)参评省级优秀共青团员的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获得过地市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截至2022年4月30日,团龄在一年以上,且未满28周岁,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5.邯郸市新长征突击手
(1)积极投身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
(2)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在全市或本行业创出一流业绩。
(3)成为注册青年志愿者,并有一定的志愿服务时长记录;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年龄在14-35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少先队工作者。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推荐标准。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以下简称各二级团组织)认真落实选树要求,推报集体或个人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直接取消推荐资格,不予递补。
2.严格程序标准。各二级团组织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拟推荐对象应当在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要加强审核把关,由各二级团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听取团员青年意见。
3.严格材料审核。候选集体或个人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和邯郸市相关表格(附件1-2)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均应为可公开材料。各二级团组织要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重点提升事迹材料质量。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直接取消推荐资格,不予递补。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情况、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团员教育评议等次、推优入党工作情况等信息,均依据“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进行前置审核,不合格者不得推报参评。复审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相应名额、不再递补。校团委将抽查核实,对于弄虚作假的,将对相应组织和个人问责。
4.其他要求。
(1)各类别限报1名。同一组织或个人不能同时参评省级和市级“两红”“两优”。
(2)近五年所获荣誉、教育评议等次、考核结果等应为2017年1月以后,不含2022年。
(3)同一组织和个人2017年以来(含)已获得河北省“两红”“两优”表彰的,不再参评河北省“两红”“两优”。
(4)其他优秀青年可由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章后向校团委推荐。
三、组织评审
校团委将按照选树条件,对候选集体(个人)的基础条件、曾获荣誉以及注册青年志愿者、青年中心建设、“智慧团建”录入等情况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对申报集体(个人)的事迹予以评定。
参评市级“两红”“两优”务必于2022年3月29日17: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团委443室。参评省级“两红”“两优”务必于2022年3月31日17: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团委443室。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视为放弃。
联系人:沈世玉 联系电话:3969738
电子邮箱:xiaotuanwei@hebeu.edu.cn
共青团河北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