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的团员意识,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全校各项工作中发挥主力军、生力军的作用,促进团风、学风和校风建设,把“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要求落到实处,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的期间、对象
全校所有在籍团员均参加本次教育评议,评议期是2022年度;评议合格者(包括优秀、合格)有资格参加本年度团籍注册,基本合格者(经教育帮助能合格)延缓注册,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二、团员教育评议指导标准和团籍注册的方法、内容
1.团员教育评议指导标准
以团支部为单位,以支部大会、团小组生活等方式对团员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及参加团内外活动、团费缴纳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途光明,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充满信心,相信通过长期努力能够实现共产主义并愿意为之不懈奋斗。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有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崇尚科学理性,相信无神论,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反对邪教。
(2)讲政治。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积极传播党的主张,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2022年参加团内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4次(团课学习不少于8学时),政治理论学习(思政课)考评优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少年的希望和要求,汲取成长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社会舆论和网络言论有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无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行。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对错、善恶美丑,做人做事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热心集体事务,能正确看待处理个人与他人、集体、社会利益的关系,愿意为他人、集体、社会尽心出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带头维护民族团结,积极与各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有正义感、责任感,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带头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2022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4)争先锋。矢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崇尚实干,保持勤勉务实、勤俭节约的作风。练就过硬本领,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勇于创新创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自觉向优秀党团员学习,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申请入党,努力用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团结带动身边青年一起奋斗、一起进步。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学习了解团史,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珍惜团员身份和团的荣誉,组织观念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自觉交纳团费,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无违反团章团纪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
2.团籍注册的方法、内容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基层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
三、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依据、标准
1.评议团员的等级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基本合格(经教育帮助能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2.评议团员等级的依据:(1)团小组会议、团支部大会中团员互评汇总的倾向性意见。(2)团支委平时对团员考核的汇总情况。(3)学院团委的综合评议意见。
3.团员定格的标准:
优秀团员:(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2)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积极传播党的主张,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2022年参加团内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4次(团课学习不少于8学时),政治理论学习考评优良。(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4)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考评名次在班级前30%以内,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5)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2022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6)综合评议得分85分以上。
合格团员:(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2)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的纪律和校规校纪。(3)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按时缴纳团费。(4)能够在学习、工作及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5)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6)综合评议得分60分以上。
基本合格(经教育帮助能合格)团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列为基本合格团员):(1)受警告以上处分;(2)集体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松散、旷课现象;(3)学习马虎不刻苦,学习成绩差,有多门功课不及格、重修。(4)综合评议得分60分以下。
不合格团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团员):(1)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2)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3)有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4)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5)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6)综合评议得分50分以下。
四、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的程序
1.学习教育阶段(11月10日-11月13日)
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积极传播党的主张,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学生手册》,通过团史和校史知识讲座、知识竞赛、辩论赛、专刊专栏等形式,使广大团员深入了解团的光辉历程和我校发展的光辉历程,明确共青团员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以及为我校今后发展所肩负的责任,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并能从思想上认识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做合格团员”活动的意义,形成“争做合格团员,共创优良校风”的氛围。达到如下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坚定立场,注重学习,提高思想道德文化水准;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2)进一步明确合格团员的基本要求,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和团员意识。(3)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为教育评议做好思想准备,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创造条件。
2.个人总结阶段(11月14日)
团员要对照团章,重温入团誓词,回顾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在团内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填写《评议》自评部分。
3.教育评议阶段(11月15日-11月16日)
教育评议要紧密结合团员的思想实际,切实有效地开展。评议程序为:
(1)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由团员宣读思想总结,其他团员根据总结内容,对照团章要求,进行认真的评议。评议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肯定好的方面,对缺点和不足的方面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2)在团员自我鉴定的基础上,由各团小组对团员作出初步鉴定,提交支部审核,确定评议等级,填写《评议表》支部评议部分,并附书面报告,上交学院,学院团委审核。
4.总结注册阶段(11月17日)
团员教育评议结束后,团支部要召开支部大会:一是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二是通报团员教育评议的结果(要求必须将评议结果通知被评议人);三是表彰优秀团员;四是对优秀团员和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各团支部要将评议结果上报到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并将团员证上交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统一注册。对评为优秀团员的,将在团员证后面的奖惩情况栏上写上“2021-2022年度院优秀团员”,并加盖公章;对评为优秀、合格等级的团员,统一在注册栏,加盖“注册”印章,并写上注册日期。
对于基本合格(经教育帮助能合格)的团员延缓注册3—6个月,进行说服教育,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限期改正。对在延缓注册期内经教育帮助改正的团员,按合格团员处理,给予团籍注册;对帮教后仍不改正或重犯的团员,按不合格团员处理;重新注册前,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支部考评,学院团委审定,方可注册。
对于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不予注册或劝其退团或开除团籍。
延缓注册、不予注册以及给予团内处分的要经过支部大会批准并报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查和校团委备案。
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评议情况、注册人数、获得成效、存在问题)连同《评议表》一并报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团总支)立案归档。
五、有关要求及原则
1.在评议过程中,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随时抽查各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指导开展工作。
2.团员教育评议内容要符合实际,形式要力求创新,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3.2023年“五四”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2021-2022学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人选,须从本年度教育评议的优秀团员中产生。
4.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将工作总结和附件2的电子版于11月21日前报送校团委邮箱。
5.请各支部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活动。
共青团河北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